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规划局委托,就宿迁市政通人和景区项目施工用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政通人和景区项目施工用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SGT[2010]2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政通人和广场及水系沟通项目东、西临时用电工程,供电电压10KV,电源进线方式为电缆,三类负荷,单电源供电,电气主接线方式为线路变压器组,500KVA变压器,高供低计,采用高电压电缆与供电线路相连接,在连接处需要装设柱上开关和避雷器、产权分界点装设线路故障指示器等,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竞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竞标人须具备五级以上(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三)竞标人所投产品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竞标人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和《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进场交易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4日—2010年3月9日, 8:30—11:30,14:00—17:30(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大厅)。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报名联系人:张元元 联系电话:0527-84338702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所投产品获得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3月10日14:00
(二)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3月10日14:30
(三)竞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四)竞标文件接收人:杨静 联系电话:0527-84338682
七、谈判有关信息
(一)谈判时间:2010年3月10日14:30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三楼)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527-84338682
传真电话:0527-84338702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仲坤
联系电话:15951244790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